[摘要] 记者24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2014年度市区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享受待遇标准出台,7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足额补缴保险费用后,每月可获得近1300元的基本养老金。
记者24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2014年度市区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享受待遇标准出台,7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足额补缴保险费用后,每月可获得近1300元的基本养老金。
根据标准,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15年,补缴金额为77532元。足额补缴养老保险的市区被征地农民,年龄满55周岁的,每月基本养老金标准为815元,60周岁人员为867元,7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月可拿到1287元。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早在2004年,南通就建立了独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2011年11月,南通在率先出台了《南通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将覆盖这三种人群的三种养老制度进行转换衔接。根据这一办法,市区(崇川、港闸、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缴费满15年的,在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进而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民失地后生活质量不下降。
记者叶国通讯员赵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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